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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注册协议

2023-12-28 08:43:47

提米大宗商城会员注册协议

本协议是您与提米大宗商城(简称“本站”,网址:www.oktme.com)所有者(以下简称为“天府商品交易所”)之间就提米商城网站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注册协议,您点击“同意并继续”按钮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本站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1.1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天府商品交易所所有。会员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正式会员。会员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1.2会员点击同意本协议的,即视为会员确认自己具有享受本站服务、下单购物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3如果您在18周岁以下,您只能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使用本站。

          1.4天府商品交易所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施行之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会员违法违规而独自决定拒绝服务、关闭会员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或取消订单的权利。


2. 本站服务

2.1天府商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依法为会员提供互联网信息等服务,会员在完全同意本协议及本站规定的情况下,方有权使用本站的相关服务。

2.2会员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1)上网设备,包括并不限于电脑或者其他上网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2)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3. 会员信息

3.1会员应自行诚信向本站提供注册资料,会员同意其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会员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如果会员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会员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天府商品交易所保留终止会员使用天府商品交易所各项服务的权利。

3.2会员在本站进行浏览、下单购物等活动时,涉及会员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隐私信息的,本站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会员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本站不会向外界披露会员隐私信息。

3.3会员注册成功后,将产生会员名和密码等账户信息,您可以根据本站规定改变您的密码。会员应谨慎合理地保存、使用其会员名和密码。会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本站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4经会员同意后,天府商品交易所可以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在本站注册、购物会员、收货人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等告知信息,如会员明确拒绝,天府商品交易所则停止发送,且不再更换名义再次发送。

          3.5经会员同意,天府商品交易所有权使用会员的注册信息、会员名、密码等信息,登录进入会员的注册账户,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且天府商品交易所不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4. 会员依法言行义务

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会员同意严格遵守以下义务:

4.1不得传输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4.2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4.3不得利用本站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4.4不得干扰本站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站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4.5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4.6不得传输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4.7不得教唆他人从事本条所禁止的行为;

4.8不得利用在本站注册的账户进行牟利性经营活动;

4.9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内容;


           天府商品交易所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时会提前七日予以公示,会员应不时关注并遵守本站不时公布或修改的各类合法规则规定。

本站保有删除站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会员的权利。


          天府商品交易所协议约定的解除事由,若会员未遵守以上规定的,本站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会员帐号等措施。会员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 商品信息

          5.1本站上的商品价格、数量、是否有货等商品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本站不作特别通知。由于网站上商品信息的数量极其庞大,虽然本站会尽最大努力更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会员知情权和选择权,但由于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技术因素等客观原因存在,本站网页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您知悉并理解;天府商品交易所欢迎纠错,并会视情况给予纠错者一定的奖励。

5.2为表述便利,商品和服务简称为“商品”或“货物”。

6. 订单

6.1在您下订单时,请您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收货人与会员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会员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会员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7. 配送

7.1销售方将会把商品(货物)送到您所指定的收货地址,所有在本站上列出的送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参考时间的计算是根据库存状况、正常的处理过程和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的基础上估计得出的。

7.2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销售方不承担延迟配送的责任:

7.2.1会员提供的信息错误、地址不详细等原因导致的;

7.2.2货物送达后无人签收,导致无法配送或延迟配送的;

7.2.3情势变更因素导致的;

7.2.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

8. 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条款

          8.1会员一旦接受本协议,即表明该会员主动将其在任何时间段在本站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评价、客户咨询、各类话题文章等信息内容)的财产性权利等任何可转让的权利,如著作权财产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会员同意天府商品交易所有权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且天府商品交易所不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8.2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条文序号依照2011年版著作权法确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等权利转让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会员在天府商品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等内容形成于本协议订立前还是本协议订立后,且天府商品交易所将对会员的知识产权尽到保护义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8.3会员同意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条款,承诺不将已发表于本站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类网站、媒体上使用),且天府商品交易所将对会员的知识产权尽到保护义务,不要求会员对其享有的知识产权超出正常经营范围的必要授权。

          8.4天府商品交易所是本站的制作者,拥有此网站内容及资源的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有权不时地对本协议及本站的内容进行修改,天府商品交易所在网站首页位置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内容会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无须另行通知会员。

8.5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天府商品交易所明确的特别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地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站的信息内容,否则,天府商品交易所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8.6本站所刊登的资料信息(诸如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声音文件片段、数字下载、数据编辑和软件),均是天府商品交易所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本站上所有内容的汇编是天府商品交易所的排他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本站上所有软件都是天府商品交易所或其关联公司或其软件供应商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9. 责任限制及不承诺担保

9.1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站及其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站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

          9.2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天府商品交易所不对本站的运营及其包含在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天府商品交易所会定期核验商家的相关信息。

          9.3天府商品交易所不担保本站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站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其服务器或从本站发出的电子信件、信息没有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会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信息安全维护。

9.4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天府商品交易所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0. 协议更新及会员关注义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网站运营需要,天府商品交易所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并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张贴在本站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会员可随时登录查阅最新协议; 会员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网站公告。如会员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天府商品交易所网站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如会员继续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的,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


11. 法律管辖和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 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 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2. 其他

12.1天府商品交易所网站所有者是指在政府部门依法许可或备案的提米商城网站经营主体。

12.2天府商品交易所尊重会员的合法权利,本协议及本网站上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等其他内容,均是为了更好的、更加便利的为会员提供服务。本站欢迎会员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天府商品交易所将虚心接受并适时修改本协议及本站上的各类规则。

12.3本协议内容中以黑体、加粗等方式显著标识的条款,请会员着重阅读。

12.4您点击本协议下方的“同意并继续”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12.5 会员帐户注销:注销账户的行为会给您的售后维权带来诸多不便,且注销提米商城账户后,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提米商城的前台系统中去除,使其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或对其进行匿名化处理;在操作之前自行备份提米商城账户相关的所有信息和数据。请您保存好订单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凭证、票据等资料,否则您有可能须支付额外的账户和订单查询费用,或无法享受售后服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交易记录须在提米商城后台保存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注销前账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账号当前为有效状态;

(2)账户内无未完成的订单;

(3)未开通或激活店铺;

(4)账户无任何纠纷(包括投诉举报或被投诉举报);

(5)已完成所有服务撤销或关闭;

(6)账户未激活过提米商城旗下其他服务 。

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提米商城【会员中心-会员资料-账户安全】申请注销提米商城账户。系统审核通过后,我们将注销您的账户。


此乃面对所有入驻商家、会员的意见稿,如对以上事项有任何异议的,请与本公司电商部联系。此协议自2022年12月28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