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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接平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2022-11-16 08:56:24

天府商品交易所

提米大宗商城外接平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天府商品交易所提米大宗商城外接平台(以下简称外接平台”)业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外接平台供货交易商(以下统称“商家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根据《天府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提米大宗商城总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接平台业务是指对天府商品交易所提米大宗商城(以下简称“提米商城”)入驻商家所供商品外接发布至外部电商平台上的天府商品交易所专营店(以下简称“外接店”)内销售。主要业务范围和流程包括:供货商家资格审核、外接申请审核、商品发布、订单交易及结算、售后与客服、商品质量与服务监管等业务管理。

第三条 未能入驻提米商城的商家,可通过向外接平台合作自营机构(以下简称“自营机构”)供货的方式实现将合格商品外挂发布到指定外接店中销售。

第二章  商家资格及业务申请审查

四条 商家应符合《提米大宗商城招商标准》、《商家入驻协议》及《外接业务合作协议》要求申请入驻提米商城,并提供相应的线上和线下资料。提米商城管理员应按商城管理规范先办理商家入驻提米商城的审核。

第五条 未能入驻提米商城的商家应与外接平台自营机构签定《提米商城外接业务供货商合作协议》并提供相应企业和商品资料。

 市场部收到材料后,须对外接业务申请材料予以初审,并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提交合规监察部。

第七条 合规监察部提出审核意见,于1个工作外接平台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审批。

第八条 外接业务申请获批后,市场部报备提米商城管理员配合业务管理,并安排市场专员指导供货商办理保证金及入驻费、开户事宜;财务部负责配合收款事宜。

  商品发布业务管理

九条 已入驻提米商城的供货商,在商城平台内按平台要求提交外接发布的商品信息申请表;外接平台管理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审核,如审核不通过,商家应按外部电商平台公告的《商品信息发布规范》修改不规范的商品信息;通过审核后发布至外接店里展示销售。

第十条 未入驻提米商城的供货商,应按《提米商城外接业务供货商合作协议》及所接外部电商平台公告的《商品信息发布规范》要求,提供货源商品信息,并保证商品质量符合标准外接平台自营机构先将商品发布在提米商城自营店内,再通过外接平台发布到外接店里展示销售。

  订单业务与结算管理

十一条 外接订单信息发送与接受

一)订单发送

外接平台管理员外接店产生的订单以邮件或其它联络工具的方式送订单至商家如商家已入驻提米大宗商城也可推送到提米商城内,商家可在其商城内店铺查看外接订单信息

二)订单接受

由于网上销售平台的独特性,商家对所供商品应有足够数量的存货,以保证按平台要求和已发布商品发货要求完成发货外接平台不接受商家在订单发送后无法保质保量向买家提供商品的情况如发生纠纷责任由商家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商家发货

1、商品的发货应当按照订单、合同约定以及外接店所在电商平台业务规则中的规定进行。

外接平台买家在接收日未对商品质量、数量提出异议的事实不应视为放弃索赔或免除了商家的有关商品符合质量要求、没有缺陷/瑕疵的保证责任和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2、发货通知单

商家应当向买家以及外接平台发出载有所有有用和必要信息的发货通知单。每份订单应有一份发货通知单。通知单应当明确写明:发货日期、商品名称、订单号、数量等必要信息

第十三条 运输条款

商家买家发货并承担运费。商家按外接电商平台规定时间内完成发货,并及时将物流单信息反馈给外接平台买家商家发货前应保证商品质量,并在物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均由商家与物流公司沟通解决。

 第十四条 结算管理

外接平台根据实际订单情况,在约定结算日对当期已确认收货后的订单(以外接平台或网店中买家确认收货为准),按《提米商城外接业务供货商合作协议》及《提米大宗商城总则》办理与商家的结算。经市场部与商家确认结算单后,由财务部安排将应结算货款转账至供货协议指定账号。

商家所展示的商品销售完成时,若买家索要发票,由商家根据顾客需要按网上成交额开具发票,销售税收由商家承担,商家开具发票,随商品寄送。

 

  售后管理

十五条 退换货管理

1、对于以下情况的商品,外接平台买家有权退货,由商家联系买家完成退换流程,妥善解决。相关费用由商家承担:(且买家要求退货,不能理解为外接平台已单方终止本协议)

a.商品的质量和数量与订单以及本合同有关约定不相符合;

b.商品的质量、安全性及技术违反(或可能违反)政府规定的标准或中国法律;

c.违反知识产权和专利的所有相关法律;

d.已参加平台无理由退货等特殊业务规定商品

e.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商家须承担由其原因而导致的全部损失(包括政府罚款和顾客赔偿)。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外接平台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外接平台在遇到买家的退换货请求时,要与买家进行沟通,并将退换货信息发送给商家外接平台有义务对买家要求退还货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定,商家提供协助,以维护自身以及商家的权益。

 

  商家供货质量与服务监管

十六条 交易所按《提米大宗商城商家积分管理规则》、《售后服务总则》等相关平台制度及所对接的外部电商平台有关商品质量与服务管理要求来监管供货商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 下列情况,外接平台将按监管制度外接上线商品商家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商家商品下线

1、商品质量或价格不符合平台要求或供货协议约定的;

2、商家对商品价格调整和库存变动后及时发送调整指令造成外接店内信息与提米商城相应信息不同步,给外接平台或客户造成损失的;

3、商家未按要求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的;

4、商家未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的;

5、由于商家服务不到位给外接平台或客户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的。

  附则

第十八条 如果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的,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外接的电商平台明确要求需增加商家资料的,商家应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时增补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商家向交易所申请取得商家资格即视为商家同意遵守本办法。如商家与交易所就本办法各条款的理解、解释、执行等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商家可向交易所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办法的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天府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